既然不是这样的话,那真相就只有一个了。



官家,准备禁私学!



一想到这里,李睿想死的心都有了。



这么大的事儿,官家您准备借我的嘴提出来?



我就是个从三品的小小兵部侍郎啊,我能担得起这么大的事儿吗?



我要真替了,他们就不是喷死我,而是直接打死我了。



官家您不能这样啊!



您这两件事儿,一件比一件大,我给您办一件行不?



你不能逮着我一个人,搞一鱼两吃啊。



但他刚打算这么试探一下,就发现人生没有最难,只有更难。



因为,他突然意识到,官家的谋算远不止于此。



还有她媳妇的事儿,还没说呢。



她媳妇的事儿,说出去不好听。



后妈虐待孩子,这到哪里都会被戳脊梁骨。



但是,法律上还真不好定好的罪。



不仅是她这种级别的虐待不好定罪,大宋每年发生的被父母殴打致死的案例不知道有多少,大部分也都无法定罪。



因为,在大宋的观念里,或者说在华夏传统的观念里,父母对孩子,是拥有绝对的权力的。



那种恶性的故意的当场殴打致死,当然能够依法定罪。



但是,因为被父母殴打而受伤,最终不治身亡的,在实际操作层面却很难定罪。



除了这个之外,还有一个问题,就是女婴的溺毙问题,同样很严重。



大宋讲究女子厚嫁,本来这种风气只在士大夫阶层流行。



但不知什么时候,这种风气便传遍了大宋各个阶层。



这种风气的流行,有效的保障了女子婚后地位的同时,其实也带来了很多的问题。



首当其冲的,就是经济问题。



比如鼎鼎大名的苏轼,当年为了给女儿凑嫁妆,就卖过良田。



但上层的经济问题,传导至社会底层,很多时候变进化到了人命的问题。



那些普通的百姓,他们没有那么多良田可以卖,但给女儿的嫁妆,也不能太寒酸。



要不然,女儿在夫家,真的会没有地位,甚至活不下去。



这种情况持续的时间长了,女了在底层百姓之中,便有了赔钱货的称号。



大部分百姓,其实会一边骂着赔钱货,一边想尽办法给女儿凑嫁妆。



但也有一些心肠狠毒之人,会在女儿出生之后,第一时间就直接溺死。



这种人间惨剧,大宋的法律当然是严厉禁止的。



但大宋的医疗条件又实在有限,生下死婴的概率,本就不小。



很多时候,官府也无法判断,孩子到底是本身就是个死婴,还是生下之后被活活溺死的。



这也就造成了,这种情况,大部分时间都难以定罪。



当然了,这个问题不是现在才出现的,而是古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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